導讀:為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事中事后監管,提高環評隊伍誠信意識,維護環評市場秩序,近日,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了環評信用平臺信息情況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和相關處理結果。
經抽查發現,部分單位和人員在信用平臺提交的信息情況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有的單位內部管理缺失,分支機構違反相關規定,以提交虛假信息為手段,在信用平臺建立誠信檔案;有的單位在提交信息時,不負責任,未落實承諾事項,提交信息不準確;還有一部分人員在提交信息時隨意性大,提交不符合要求的信息, 甚至提交空白紙張,以假亂真。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規定, 對出現上述問題的12家單位和9人予以失信記分。其中,12家單位分別失信記分2-9分;2人失信記分10分,直接列入重點監督檢查名單,其他7人分別失信記分2-6分。
環評信用平臺是生態環境領域首個全國統一的信用管理系統。該平臺自2019年11月1日在政府網站上線啟用以來, 已有4300余家環評單位、28000余名環評專業技術人員在平臺建立誠信檔案。此次通報涉及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基本情況信息提交工作是建立誠信檔案的基礎性工作,也是環評文件編制過程中體現從業隊伍誠信意識的最前端環節,為推動報告書(表)編制信息公開和完善環評責任追究體系提供保障。在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自我審核、自我承諾、自行提交信息后,信用平臺將這些信息中的基礎信息向社會公開,后續再通過歸集和實時累計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記錄的信用管理對象失信行為記分,實現環評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跨地區信用分類監管,形成環評行業完整的誠信檔案數據系統,從而提升環評領域“互聯網+”監管和服務水平。
環評信用平臺中的基本情況信息提交情況被納入環評信用監管范圍,信息提交中出現的問題同樣屬于失信行為。為此,環評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要引以為戒,進一步提高相關工作的嚴肅性,自覺營造環評領域公平有序、守信自律的市場環境。下一步,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將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規范性檢查中,加大對相關單位和人員在信用平臺提交信息情況檢查力度,對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時采取失信記分和補正信息等管理措施,確保環評信用管理的有效性。
相關鏈接:
關于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信息情況抽查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的函
環辦環評函〔2020〕1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各相關單位和人員:
近期,我部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以下簡稱信用平臺)提交信息情況進行了抽查,發現部分單位和人員在信用平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F將有關問題及處理意見函告如下。
一、河北德源環?萍加邢薰镜 10家單位的分支機構以提交虛假信息為手段,在信用平臺建立誠信檔案。
二、浙江綠融環?萍加邢薰镜 2家單位提交的與技術評估單位關聯情況、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等信息不真實、不準確。
三、陳習達等 9人未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信息公開管理規定(試行)》提交本人全職情況材料和離職情況材料信息。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規定,對上述12家單位和9人予以失信記分,失信記分情況記入其誠信檔案,并將上述第一項中涉及的分支機構及其人員、第二項中的單位及其人員和第三項中的人員在信用平臺予以注銷。相關單位和人員在信用平臺變更或補正信息后,方可從被注銷的單位和人員中移出。具體問題及處理意見等情況詳見附件。相關單位和人員對處理意見有異議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信用平臺中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基本情況信息提交工作是環評誠信體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相關單位和人員要認真落實信息提交前作出的承諾事項,確保所提交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自覺維護環評工作秩序。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規范性檢查中,對相關單位和人員在信用平臺提交信息情況進行檢查,并適時組織對住所在本行政區域內或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環評的單位及其人員在信用平臺提交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完整進行抽查,對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時采取失信記分和補正等管理措施。
附件: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信息情況抽查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年4月15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